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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印发《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10-26 10:04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政府

2.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引导和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加快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调动积极因素,把当地居民组织起来,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结合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包括分类种类、分类投放要求、分类收运方式等),定期公布垃圾分类进展情况。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调动社会潜在力量,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小手牵大手”等形式,让每户居民准确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3.建立奖惩机制。各地区和单位可采取多种手段,积极推行积分兑换(绿色账户)、配送容器、物质奖励等激励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增强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集”的惩戒机制,有效监督,形成良好的分类习惯。

(三)各负其责,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在全民参与、分类投放的基础上,配备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统一标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统筹安排运输线路、时段和作业单位,实现规范运输。

1.“可回收物”的回收,由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牵头组织实施。

2.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收运,按照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由各区城管部门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委托专业资质单位负责,运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收集点或终端处理场所。根据“有害垃圾”的产生量,原则上每周收运一次。各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收运,由产生单位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定期收运,并自行承担收运和处置费用。

3.“其他垃圾”的收运,按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环卫部门负责,做到日产日清。

4.“餐厨(易腐)垃圾”的收运,按政府划定的区域,委托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实施,实行每日午、晚二次收运。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企事业单位的收运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四)加大投入,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按照《无锡市市区主要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要求,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餐厨(易腐)垃圾等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1.“其他垃圾”的处置。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建设,逐步实现全量焚烧的目标,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2.“餐厨(易腐)垃圾”的处置。贯彻“以规模化、集中式处理为主,相对集中、就地处理为辅”的原则,统筹规划处理设施,对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产生的易腐垃圾,实行单独处置,其中,餐厨垃圾以集中处置为主,易腐垃圾采取集中处置与就近处置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置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3.“有害垃圾”的处置。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的建设,完善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措施,提高家庭源“有害垃圾”第三方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有害垃圾”的规范化处理水平。

4.“可回收物”的处置。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按市场规律收编和整合个体经营户,完善回收网络,规范“可回收物”的回收、拆解、加工和利用,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社会的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建立健全工作班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能力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细化工作计划和方案,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行。

(二)多措并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减少或避免垃圾排放。鼓励制造商回收处理报废产品,鼓励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将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场所、回收网络、分拣中心纳入城市规划,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在居民小区等区域,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点,逐步扩大回收物种类,使废旧家电、玻璃制品、废旧衣物等进入垃圾回收体系,促进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发展,做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实现垃圾源头减量。

(三)健全制度,完善法规。结合省人大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契机,制订符合无锡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纲性意见,落实相应的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修订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细化内容,并通过各种渠道加以普及,指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氛围。强化刚性约束和奖惩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考核力度,不断从法规、政策等方面加强工作成效和可持续性。

(四)加大投入,落实保障。贯彻“属地负责、市级考核、以奖代补”的原则,各地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效展开,市政府将加大考核力度,通过奖补激励的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24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13号)同时作废。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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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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