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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时间:2018-01-18 09:46

来源:黑龙江省环保厅

  4.2.2严格控制农业污染

  作为农业大省,我省应做好农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流域内的水稻主产区,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连环湖等敏感区域及磨盘山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周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以及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合理使用化学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广到全省5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同时严格控制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化肥农药中的有害成分通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对土壤造成污染。到2020年,全省化肥亩均施用量要减少10%以上;化肥利用率要提高6.7%;农药利用率提高9%;除草剂使用量减少1.4万吨以上,减少20%。

  推进废弃农回收利用。鼓励农民使用可降解环保型农用薄膜。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优先在农膜使用较多的地区开展农膜使用试点工作。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生产和使用,防止兽药及饲料中重金属元素超标。加强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达95%以上。

  4.2.3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

  根据我省自身情况,主要针对石墨矿,煤矿,少量金属矿开展矿山企业污染治理。要求矿山企业在矿山开采、选矿、运输等活动中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尾矿、矸石等污染土壤环境。选择代表性的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确保矿山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全面制定矿山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周边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4.3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修复

  4.3.1确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

  全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方法,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掌握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数量、分布、行业类型等信息,在2018年10底前完成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确定需要采样调查的企业名单,在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工作,确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

  通过地块调查结果,对需要进行污染场地修复的地块按照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进行修复工作,对于暂时不具备开展修复工作的场地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4.3.2明确修复主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3.3开展污染地块场地修复

  根据调查结果,以高风险污染地块和在原有地块拟开发建设居住、学校和医疗等项目为重点开展污染地块场地治理与修复。

  4.4污染地块场地修复过程

  4.4.1原工业企业厂房设备环保拆迁

  原企业厂房设备的环保拆迁工作包括厂房拆除前的场地调查、拆除方案的制定以及拆除现场施工、环境监理、拆除后废弃物的处理处置。

  4.4.2场地环境调查评估

  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包括第一阶段场地调查(污染识别)、第二阶段场地调查(现场采样)、风险评估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场地调查为场地环境污染初步识别与分析,当认为场地可能存在污染或无法判断时,应进入第二阶段场地调查。第二阶段场地调查分初步采样和详细采样。初步采样是通过现场初步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进行风险筛查。若确定场地已经受到污染或存在健康风险时,则进行详细采样,必要时进行补充采样分析,确认现场污染的程度与范围,并为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撑,进入第三阶段工作。第三阶段为风险评估,明确场地风险的可接受程度。根据现场污染状况,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可以终止于上述任一阶段。

  4.4.3污染场地修复过程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过程包括修复方案编制、修复工程实施与环境监理、修复工程验收与后期管理。修复方案编制包括修复总体目标的确定、修复策略的制定、修复技术的筛选、最佳修复技术方案的确定、配套环境管理计划的制定等五个步骤。修复工程实施是指修复实施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等备案文件,确定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准备,并组织现场施工的过程。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环境法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方案等备案文件,对场地修复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场地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是在场地修复完成后,对场地内修复后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的过程,主要是确认场地修复项目是否达到了验收标准。此外,根据场地情况必要时需要提出场地后期管理要求,后期管理是按照后期管理计划开展包括设备及工程长期运行与维护、长期监测、长期存档与报告等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回顾性检查等工作的过程。

  4.5提高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能力

  4.5.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建设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结果及重点行业企业风险筛查和风险管控结果,各地级市根据自身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重点关注地块;对于耕地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按照土壤及农产品污染程度,将耕地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并将数据上传至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根据采样监测数据结果,确定地块污染程度,筛选修复项目分别列入省、市、县级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并编制污染土壤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等。2018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的构建。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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