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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迷局:竞标方质疑“量身定做”,业主坚持按招标文件执行

时间:2018-01-19 09:0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易发财

导读:中国固废网发现,寿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一直遭受参与企业质疑。招标方接连发布5次“质疑答复函”,对潜在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据统计,这些已答复的质疑有37项之多。

上周,《华夏时报》报道安徽寿县的一个政府投资总额达18亿元的环保项目招投标引争议:诸如资产负债率打分标准,将与遴选有实力投资方无关的“科技奖项”作为参考标准等内容备受质疑。

中国固废网跟踪发现,寿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于2017年11月2日发布“预审文件”,由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服务,总投资约17.9亿元。项目内容包括改造转运站8座,新建中型站2座,对指定范围内进行清扫、保洁、转运、管护,建立分类、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系统等。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6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

该项目范围覆盖寿县全县域范围(清扫、保洁等服务范围除外),投资额较大,是农村生活垃圾领域中少见的大项目,1月4日,已经公布中标结果。

在《华夏时报》报道之外,中国固废网发现,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一直就遭受参与企业质疑。据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显示,招标方接连发布了5次“质疑答复函”,对潜在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据中国固废网统计,这些已答复的质疑有37项之多。

从相关公示文件来看,在招投标过程中,就有参与企业对项目的打分标准提出质疑,如将与遴选有实力投资方无关的“科技进步奖”、资产负债率作为评分依据。质疑方不但指出一些招标条款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不合理行为,而且明确提出招标方做法有“量身定做”、“明显排他”的显见倾向和不公平后果,但值得关注的是,关于这些质疑的答复,多被招标方以一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轻松“驳回”。

有招投标资深人士表示,面对质疑和沟通,如此不予理睬、我行我素地回复方式,着实少见。其中原因,外人不得而知,但根据多年经验,这样的反应背后,一般都会有更多东西值得关注。

从公开文件来看,竞标企业的质疑主要聚焦在“科学技术进步奖、制定环卫方面国家标准、资产负债率”等评分条例上,详情如下:

科学技术技术奖:招标文件评审办法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或其所辖机构)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环卫环保方面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质疑认为,科学进步奖并非环卫服务行业特有荣誉,获奖者多来自于设备制造类型企业。本项目更应突出供应商的专业服务,以环卫服务行业特征外的荣誉作为评分标准,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不合理性。

环卫方面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评审办法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参与制定环卫方面国家标准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质疑认为,全国能够参加制定环卫方面国家标准的能有几家?存在严重的设槛不当,产生排他。

资产负债率:招标文件中评审办法规定,根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审,55%<资产负债率≤70%的得3分;资产负债率≤55%的得2.5分;资产负债率>70%的得2分。质疑认为,一般行业企业的正常资产负债率在30%—50%,部分行业可以放宽至60%左右,而70%的负债率则是普遍认为的警戒值。

一位参与该项目的知情人表示:“前期门槛的设置也并非不能理解。但在进入招标程序后,还有过程信息不透明、业主过多表达意向等情况出现,就没法玩了。”据悉,该项目自预审以来,不少信息都处于不够明朗的状态——没有预审结果,没有业绩公示,没有评分详情,哪些公司报名参与、他们的业绩情况、最后怎么拿到的高分,都不够清楚。

根据最终中标结果,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88.03的高分拿下项目。据知情人透露,在评分文件中,龙澄环保的技术得分为满分。这项满分就有着不小的硬伤:“技术分中,有一项要求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认证,而龙澄环保官网信息显示其只有两项认证。那么,至少这一项就应该扣一分。”此外,与龙澄环保合作竞标的“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在当地做了大量工程。以龙澄环保的企业资格和从业资格,能获得此项目,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其中的作用或颇显重要。

到底是招标方偏爱“高新技术流”还是“量身定做”?欢迎在文末留言讨论。

【附】部分质疑答复函内容

质疑: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人须知中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的“企业综合实力”中“(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或其所辖机构)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环卫环保方面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

科学技术进步奖不足以体现企业在科技上的成就且每个省的评审标准不一,建议改为: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或其所辖机构)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环卫环保方面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参与制定环卫方面国家标准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本项目为环卫运营PPP项目,因此参与的国家标准应该与环卫运营有关,而不仅仅是环卫方面国家标准,建议改为: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参与制定环卫运营服务方面国家标准的得1分,为标准牵头起草人加1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人须知中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的“2.2企业信誉及荣誉(1)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其职能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北京市政府已不再颁发“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如下图),该条款对北京市企业有失公允,违反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已造成明显排他,建议删除本项评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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