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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18-04-08 13:59

来源:贵阳市政府

(八)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清理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处理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和环保达标的高水平回收利用企业,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九)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创建,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适宜模式,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方案,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就地处置和转运站点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需求。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分选线,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分类。鼓励专业运营企业采用PPP模式以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提供农村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十)多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行动计划,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建立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涵;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在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同时,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引导,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体系,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一代人文明习惯的养成。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妇联、团市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成立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城管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督促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严格督查考核。党政机关和纳入财政预算的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纳入市级财政目标考核内容。各区(市、县)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创建的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每月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市委、市政府。并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和工作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有力、绩效明显、分类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反之则予以批评、通报及问责处理。

(三)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探索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方式。发挥中央、省、市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强化财政保障。市、区两级财政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部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支持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强化法规保障。制定出台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生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长效。

(六)健全监督渠道。各区(市、县)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拆监督电话热线,开辟民情聚焦曝光栏目,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引导居民自觉开展垃圾分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调动网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七)探索创新体制机制。通过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行市场化服务计量收费模式。探索将垃圾分类服务纳入物业服务内容。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健全各类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垃圾分类用户数据库,探索与行业协会、大型连锁超市、网上商城、银行、信用评价机构等合作,通过经济奖励、提升信用评价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和单位进行奖励。探索“合同资源管理”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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