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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4-09 15:20

来源: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近日,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省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0.78万亩以上;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0.24万亩以上;完成1个农用地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0.16万亩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全文如下: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土壤环境事关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事关生态文明之城建设。当前,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土壤污染的潜在环境风险和问题。为加强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尽快夯实土壤环境保护基础,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现就打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中污染地块治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和《鹤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着力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优先保护未污染土壤,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预防其受到污染;强化污染源头预防,严控污染土壤增量,管好未污染土壤存量,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足我市实际,以耕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明确重点监管污染物、重点监管行业和区域,提出严格管控措施,坚决守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三)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对利用类型及土壤污染程度不同的土地采取不同方式分类施策。对农用地,按污染类别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对建设用地,按用途要求和相关规定实施准入管理;对未利用土地,加强污染预防,合理开发利用。

(四)明确主体、污染担责。县级以上政府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攻坚任务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五)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选取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土壤污染类型、防治工作基础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县区,集中物力、财力,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土壤污染治理有效模式,为全市土壤环境保护探索路径。

三、攻坚目标

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省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0.78万亩以上;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0.24万亩以上;完成1个农用地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0.16万亩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各年年度目标如下:

(一)2018年年度目标

1.耕地污染治理方面。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一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达到0.02万亩以上。

2.建设用地污染治理方面。建立土壤污染地块名录;完成全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全面摸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风险的堆存场制定整治方案;完成重点监管的尾矿库所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二)2019年年度目标

1.耕地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0.39万亩以上;完成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0.12万亩以上;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0.02万亩以上。

2.建设用地污染治理方面。开展铅酸蓄电池、化工、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统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污染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完成全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控制。

(三)2020年年度目标

1.耕地污染治理方面。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0.78万亩,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0.24万亩,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0.16万亩,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2.建设用地污染治理方面。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区全覆盖;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由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变更为其他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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