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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2018”第六批部级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其他固体废物类)

时间:2018-08-01 10:08

来源:生态环境部

“清废行动2018”第六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其他固体废物类)

1.编号:7-信访-9

主要问题:江苏省句容市下蜀镇东山河加油站附近,堆存大量渣土。

清理情况:经现场核实,此处实际堆存渣土约4000立方。下蜀镇政府责令当事人杨荣对现场渣土进行处理,将渣土运至政府指定的安置小区进行回填。5月13日完成回填,共清运130车,约7200吨;5月18日完成场地绿化。

溯源情况:经核实,渣土大部分为句容市荣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当事人杨荣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少部分系清理周边河道临时堆放。

处罚情况:5月29日,句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杨荣将场地渣土清运到位;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

问责情况:2018年5月30日,下蜀镇纪委对下蜀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侯杰进行提醒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5月14日、5月17日在镇江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于7月2日在镇江市环保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2.编号:FBCB0000000L-abz-spx-zpx-z001

主要问题: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镇坪乡解放村,约153万吨弃渣(碎石、碎土等)堆放于岷江边,距岷江北源河段直线距离不足20米。该渣场未按照环评要求修建挡墙,存在水土流失及堵塞河道等隐患。

清理情况:松潘县会同责任单位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于2018年6月13日完成801米坡脚混凝土挡墙修建及5米宽绿化带植树工程。松潘县制定整改方案,将堆渣范围靠山侧收拢,起坡点距离改移国道留5米宽路肩,该范围采用植草加乔木绿化,沿渣体坡脚修筑1.5米高、0.5米宽挡墙。

溯源情况:经核实,堆存弃渣由中铁三局成兰铁路新民隧道修建时挖出的碎石、碎土等,该弃渣场2015年投入使用,为成兰铁路中铁三局设计渣场,目前堆存量约为153万吨。渣场属在建项目,未按环评“三同时”执行。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松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依法立案调查,对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处罚10万元。2018年6月29日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2018年5月29日,松潘县组织召开“松潘县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滞后单位负责人集中行政约谈会议”,会议约谈了中铁三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王小平。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松潘政府门户网、松潘微信公众号、阿坝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阿坝日报》第四版于每周四公开整改情况。

3.编号:FC000000000L-gys-ctq-dtz-z001

主要问题: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光辉村一铅锌尾矿库,现存铅锌尾矿约16万吨,2014年停产,尚未封场。

清理情况:该尾矿库属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原矿洗选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经安监部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设计有效库容31.18万立方米,库内现有尾矿约16万吨(约8万立方米),尾矿堆存量未达到设计规模,属服役库。目前,广元市责令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企业及尾矿库进行了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尾矿库尾矿砂浸出毒性实验和尾矿库下游溪沟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浸出液不具有毒性,水质重金属未超标。同时制定环境监管工作方案,每年对该尾矿库下游溪沟水开展2次例行监测,确保有效掌握下游水质情况。朝天区区安监局对尾矿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尾矿库坝体和排洪系统等完好无损坏,无坝体失稳和溃坝风险。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溯源情况:该尾矿库内约16万吨尾矿为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产生的铅锌尾矿砂。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原矿洗选项目于2011年4月通过朝天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于2011年10月投产试运行,2014年11月因无生产原矿停产至今。

处罚情况:通过全面调查,该尾矿库未发现泄漏现象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故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该尾矿库距离嘉陵江支流清边河直线距离超过5000米,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采取随机抽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并根据企业现状制定了《广元市宏术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该尾矿库的监管,企业生产期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因此,未进行问责。

信息公开:该点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广元日报》和广元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4.编号:74-新21

主要问题: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白鹤镇解湾村4组八里河河床内最高水位线以下发现有一处大约长20米,宽1米的围堰,该区域水质泛红色,为工业废水排入所致。现场有刺鼻的酸臭味道,其上游周边河床有明显被污染的痕迹,且有排水迹象,影响河流水质。

清理情况:房县环保局于5月14日上午对被投诉地房县白鹤镇解湾村4组围堰位置的区域进行调查。同时,房县环境监测部门对现场围堰内的污水进行了采样检测,除COD、氨氮、总磷等数据超标外,未检测出围堰内存积的污水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成分。工作组当天即委托房县赟天生物有限公司将围堰中存有约3方左右的污水通过抽水车,抽运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抽干后,工作组未发现围堰内存在暗管。

溯源情况:未发现围堰内存在排污口及排污暗管,未发现该点位存在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行为。目前,该围堰经过多次暴雨,河道涨水的冲刷,围堰已被河水冲平。

处罚情况:因问题根源不属企业违法排污所致,故房县环保局未对该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房县纪委已对所在地白鹤镇政府武装部副部长(分管环保)孔祥鹏及白鹤镇解湾村村支部书记王华生进行了约谈,并责成白鹤镇今后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同时责成县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防止再出现任何环境违法行为。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十堰日报》2018年7月13日7版进行信息公开。

5.编号:80-新16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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