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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三个专项实施方案

时间:2018-12-18 11:22

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

(五)加强督导检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列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重点内容,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定期检查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市县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开展不力、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厕所革命”重要指示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以造福农民生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合理选择改造模式,同步考虑粪污治理,有序推进农村室内户厕、行政村办公区室内厕所及室外公共厕所改造建设,逐步实现农村户厕退街、入户和无害化、水冲式目标,加快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村容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考虑农民意愿,完善决策机制,保障农民选择权、监督权。调动农民改厕积极性,明确责任义务,积极引导农户出资或投工投劳,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政府引导、统筹推进。实行省统筹、市(地)推进、县(市、区)负总责、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县(市、区)统一组织,有效结合危房改造、饮水工程和精准脱贫,多渠道筹措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尊重客观实际,充分考虑村庄类型、地域条件、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设定改厕目标,突出投资少、易维护等实用性原则,科学选择改厕模式,防止生搬硬套、盲目建设和“一刀切”。

——建管并重、形成长效。严格改造标准和质量要求,防止粗制滥造。加快建立厕所改造、维修和收集处理机制,避免出现建了不用、中途停用或“用的好、管不好”等问题,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二、任务安排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省卫生厕所普及率现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室内改厕目标,按照“城镇化推进一批、新建房屋配建一批、试点示范带动一批、农家乐旅游完善一批”的推进方式,2018至2020年累计完成32万户农村室内户厕改造任务,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改造室内户厕6.4万、12.8万、12.8万户。推进行政村办公区厕所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村民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公共厕所建设。

(二)主要任务。

1.编制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及公共厕所建设工作方案。各市(地)、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室内户厕及公共厕所改造三年工作方案,明确改厕目标、技术路线、资金投入、推进形式和保障措施,分解年度计划任务。要科学划定室内改厕重点地区,优先安排重点河流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抵边地区、旅游景区周边村庄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示范村、贫困村实施室内户厕改造。加快推进行政村办公区室内厕所和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厕所建设。

2.合理选择室内改厕模式。坚持“简单、实用、经济、耐久、环保”原则,室内改厕应满足厕所粪污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冬季正常使用、造价成本适中、维护检修方便、农户满意接受等基本要求,城镇周边村屯可考虑并入城镇污水管网,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可考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较为分散的村屯宜分户建设收集处理设施,部分不具备改造室内水冲厕所的可采用室内非水冲生态厕所作为补充。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优先采用三格化粪池厌氧发酵技术、生物降解技术改造农村室内厕所,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对建设分户集污池进行厕所粪污收集的,要同步考虑后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改厕实效。

3.合理确定室外公共厕所建设标准。遵循“方便、适用、安全、卫生”原则,科学选址,远离环境敏感区域,方便到达,便于维护管理。科学设定公共厕所建设密度,原则上以常住人口每500人至1000人标准增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0平方米/座。宜采用深坑防冻式旱厕建设模式,应满足越冬、防渗要求,具备防蝇、防蛆、通风、防臭、亮化、照明等功能。合理确定蹲位数和男女厕位的比例。统筹考虑公厕粪污治理,建立定期清掏机制,保证公共厕所长效运行。

4.明确支持政策和补助标准。统筹安排行政村办公区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资金。按照“政府补助+农户适当出资”原则,多渠道筹集室内户厕改造资金。各市(地)、县(市、区)要加大对省级补助资金匹配力度,灵活采取货币补贴、实物补贴或部分货币、部分实物补贴形式,完善室内厕所基本使用功能。鼓励农户自愿出资,改造具有盥洗、卫浴功能的改善型室内卫生间,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分集处理。要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户纳入室内改厕范围,结合改房统筹改厕,降低改造成本。

5.加强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鼓励实施逐村改造,加强技术指导,参照《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导则(试行)》《黑龙江省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规范方案设计和施工流程,注意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室内户厕改造要强制执行化粪池生产企业与施工队伍一体化和化粪池产品质量鉴定合格证备案规定,进一步明晰化粪池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责任,确保改厕标准落实。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参照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程序,建立统改统建农村室内户厕及室外公共厕所施工监理制度,做好农民自改自建室内户厕质量安全事项告知工作,开展施工关键节点质量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加强改造竣工验收管理,建立精准改造台账和改造进度月报制度,定期汇总上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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