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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印发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时间:2018-12-24 14:15

来源:宁夏自治区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到,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具体要求:2018年年底前,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净土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推进净土保卫战是党中央确定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26号)精神,加强我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切实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因土壤污染造成的环境风险,完成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宁夏区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宁夏实际,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落实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保护,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严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严控新增污染,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宁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具体要求:2018年年底前,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大力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三)夯实基础,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信息化建设。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土壤调查技术规范要求、时间进度、任务分工,各负其责,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年底前,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依托国家搭建的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相关数据,建立全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地质局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四)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自治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2018年,制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计划。2019年,完成年度任务并将数据上传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2020年6月底前,各地级市要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将划定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数据上传至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局、宁夏农垦集团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各市、县(区)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对严重影响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工矿企业,要予以限期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并对其造成的土壤污染进行修复治理。

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宁夏农垦集团等

落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

(五)推进各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各市、县(区)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农产品产地和流通环节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和措施,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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