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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

时间:2020-04-02 17:04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详情如下:

微信截图_20200402130233.png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

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

2020年度实施计划

为加快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成《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成果上报;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继续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推进工业园区水气土污染综合预警体系试点建设;启动《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启动5个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实施。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

1.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四川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方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采样和分析测试,完成风险分级,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控制名录,完成调查成果集成并上报。(生态环境厅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落实《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2019—2020)》,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监测。加强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省级土壤风险管控区、先行示范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等重点区域土壤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监测水平。(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参与)

3.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做好信息资源共享。(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参与)

(二)建立健全规划标准政策

4.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等制定、修订工作。(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牵头,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2020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牵头,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参与)

6.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重点监测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区域。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堆放区(填埋区)、作为或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曾作为工矿用地或者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区、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等周边农用地地块的监测工作。(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牵头,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参与)

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耕地,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耕地,要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实施管理。(农业农村厅牵头,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参与)

7.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试点分析。对污染耕地土壤开展污染成因试点分析,初步确定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方法及试点地区耕地土壤污染源,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产品安全。启动重金属高背景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生态环境厅牵头,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参与)

8.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保护好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经监测评估,确需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要求进行补划。(自然资源厅牵头,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参与)

各粮(油)、蔬菜主产县(市、区)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的土壤保护责任。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对农业生产方式等进行调整改进。(农业农村厅牵头,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参与)

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有效用标5600个,省级森林食品基地10~20个。(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牵头,生态环境厅参与)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参与)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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