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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诉讼背后,新安洁追款困局折射环保产业回款之痛

时间:2026-07-24 09:2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易简乾

近年来,环保行业应收账款高企已成为制约企业良性发展的普遍难题。北交所上市公司新安洁在2025年至2026年间,因服务费拖欠、业绩补偿款纠纷等事宜,密集提起多起诉讼,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亿元。尽管多起案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但从胜诉到实际回款之间,仍面临执行层面的现实挑战。

7月22日,北交所上市公司新安洁发布公告称,公司诉重庆青年汇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以及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的两名高管的案件已被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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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固废网梳理,新安洁近两年提起了多项诉讼,并且多是针对应收款项的诉讼,累计涉案金额超过8000万元。

01. 标的对赌期内亏损,新安洁起诉原股东支付补偿款2400余万元

据悉,新安洁于2023年2月,与被告重庆青年汇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购买协议》,收购了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价格为4500万元。

同日,原告与原股东签署《业绩补偿及竞业限制协议》,针对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不竞争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协议》约定,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度,即业绩对赌期内实现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100万元。《协议》还约定,若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业绩对赌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80%,则原股东应当对原告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旭宏公司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为-47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45万元(即亏损人民币428.45万元),完成率为-22.67%,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80%。因此新安洁起诉要求原股东支付业绩补偿款。

新安洁请求法院判令重庆青年汇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24035985.71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

本次诉讼对公司及旭宏公司目前正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跟进处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02. 为追讨服务费,新安洁两年内提起多项诉讼

环保行业近年来一直受应收账款问题的困扰,近两年,新安洁作为原告提出了多项诉讼,基本都是围绕追讨项目服务欠费展开。

中牟县农村保洁项目服务费纠纷

据悉,新安洁与中牟县农业农村局因2019年的中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保洁项目的服务费产生纠纷。新安洁于2023年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服务费。当年,中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新安洁要求支付已到期欠款22776424.73元(含2022年1-2月服务费)及对应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但经新安洁多次催要,中牟县农业农村局仍未支付。2026年1月,新安洁再次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服务费与违约金,并再次胜诉。

3月31日,新安洁收到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被告中牟县农业农村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费40143455.84元及该款违约金。

与永城市崇法寺街道办事处服务合同纠纷

2025年7月,新安洁披露诉讼进展公告。因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永城市崇法寺街道办事处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通过永城市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令崇法寺街道办向新安洁子公司支付服务费约1064万元。2025年9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6年5月,新安洁、河南新永公司因不服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豫14民终3564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监督申请。

新安洁请求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对相关民事判决进行审查,并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由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抗诉后请求改判撤销二审判决,全额支持申请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7月1日决定受理新安洁公司、河南新永公司的民事监督申请,并出具商检民监【2026】154号《通知书》。

望都县项目服务合同纠纷

2025年11月4日,新安洁公告称,因服务合同纠纷,公司已向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支付拖欠的服务费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2026年3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基本支持了新安洁的诉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所欠服务费37637889.2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03. 追款不易,执行层面难度不小

值得注意的是,起诉未必真能如企业所期望的那般,追回应收款项。

上述望都县项目服务费纠纷中,《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住建局、执法局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新安洁及子公司河北新安洁公司依据上述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望都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望都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新安洁子公司湖北暄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已有一笔约1479万元的业绩补偿款判决,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于2026年4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意味着,即便新安洁在上述诉讼中胜诉,最终能否顺利收回款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中牟县项目服务费能否按照判决支付也未可知。

由此可见,新安洁拥有法院的生效判决,这构成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但从"胜诉判决"到"实际收款",中间还存在不小的距离。

04. 写在最后

新安洁近两年密集提起的诉讼,折射出环保行业一个普遍而沉重的现实——应收账款高企已成为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的顽疾。从望都县到中牟县,从政府购买服务到市场化并购重组,新安洁的案例并非孤例,而是整个行业生态的一个缩影。值得肯定的是,新安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多起案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这既体现了我国司法体系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彰显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完善。

然而,从"纸上权益"到"真金白银"的回笼之路,往往比预想中更为曲折——即便手握胜诉判决,执行环节的变数依然存在。对于环保企业而言,诉讼是必要的底线手段,却不应成为回款的常态依赖。

更深层地看,新安洁的追款困境揭示了环保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结构性矛盾。环卫服务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其付款方多为地方相关部门,受地方财政收支平衡、预算安排节奏等因素影响,服务费拖欠在行业内并不鲜见。这提醒行业从业者,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完善"使用者付费"机制,从而真正为环保行业"兜底"。

期待随着地方债务化解工作的推进和行业治理的优化,环保企业能够在一个更加良性的资金循环中前行。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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