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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附项目)

时间:2018-04-18 11:46

来源:山东莱芜市人民政府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完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各类排污口、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等污染源以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构(建)筑物,逐步退出农业种植和经济林等活动,并视情况开展生态修复。全面取缔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建设项目、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染点源,强化非点源污染控制和流动源管理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设施。准保护区内的禁止新(扩)建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现有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迁。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到 2020 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 100%。

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2016 年年底前完成月供水 1 千吨或服务人口 1 万人以上的水源保护区划定,2018 年 6 月前完成农村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供水人口大于 1 千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划定保护区。启动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乡同源同网同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安全保障机制,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定期组织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监测。

开展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污染风险评估,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筛查可能存在的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的污染风险因素,明确污染风险物质、类别和等级,针对性的建立与防范水污染突发事件相结合的水质检测制度。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风险管理。

2. 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水平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经营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存在二次污染风险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与再利用。规范废硫酸、废抗生素药渣、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制定实施化工废盐综合利用处置方案。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收集、利用、处置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2020年,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 100%。

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科学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加快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筹考虑地区、园区特点,合理规划布局,尽快形成需求与能力相匹配、平常与应急兼顾的危险废物处置网络。整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自建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 5000 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 1 万吨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引导和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扩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收集运输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收集率和集中处置率均达到100%。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行为。

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水平,减少工业大宗废物(粉煤灰和炉渣)产生量;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充分利用建材、冶金和环保产业等消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系统;加强对现有工业固废贮存、处理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提高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

3. 大力提高核与辐射污染防控水平

开展环境辐射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涉及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及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许可证管理的力度,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据库,建立相关的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放射源建档率 100%,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强化对废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废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送贮率保持在 100%;进一步完善放射源监控和辐射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对放射源的自动化管理和全方位动态实时监控;提高应急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应急事故。

4.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优化涉重金属矿区、产业园区和污染企业的布局。严格涉重金属污染行业的审批,严控新、改、扩建相关项目,强化对现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管和治理,开展涉重金属污染调查,全面掌握涉水、涉气重金属污染产生及排放企业分布情况,建立涉重金属园区(聚集区)清单,制定实施铜冶炼、皮革鞣制、铅酸蓄电池、聚氯乙烯、电镀等六大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行业企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依法公布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涉重金属企业名单,强化达标排放,提高废水、废气处理水平,2017 年年底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水域,特别是跨界河流断面的重金属污染监测,评估水体重金属污染生态风险。

5.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以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污染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建立重点风险源基础数据库,形成分类分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污染物来源解析,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科学设置河流、湖库监测预警点位,落实分级定期监测、剧毒物质超标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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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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