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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03-05 13:07

来源:广东省环保厅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保按期完成国家和省级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和目标,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附件: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及电话:吴俭,020-87533082

电子邮箱:434657701@qq.com

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评估的依据。

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9年3月底前,修改完善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2019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国家样品库水稻样品、省级样品库土壤样品的入库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按照国家统筹安排,2019年4月底前,完成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比对梳理,确保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象的全面性;10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12月底前,21个地级以上市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排查基本完成,韶关市及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完成。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6月底前,对已完成的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进行系统的质量评估和提升完善,同步完善样品流转与二次编码等环节,严格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

(三)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

按照边调查、边应用、边风险管控的要求,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及其他责任主体,针对调查发现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高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及时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潜在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按程序实施安全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地质局等参与)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四)加强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

各地级以上市确定并公布2019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对其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有关要求。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负责)

(五)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

深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进一步完善排查清单。继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对纳入污染源整治清单企业开展整治。紧盯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总目标,采取分类别、分企业、分地区的针对性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完成《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参与)

(六)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利用处置各个环节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按期完成2018年组织开展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查的整改工作。在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基础上建立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清单,“一场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实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重点督促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加快推进,加快补上能力缺口。(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参与)

(七)严格控制农业污染

围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始兴、五华等11个粮食生产大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11万亩,推进大埔等7个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严格落实标签标注用药和安全间隔期制度。推进惠东、阳西等2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扶持韶关、惠州和湛江市等地建设示范县。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9年年底前,鉴江、小东江、榕江、新兴江等流域规模化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供销社等参与)

(八)减少生活污染

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一处一策开展整治,建立滚动销号制度,建立全流程管理清单,做好整治后续管理。2019 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新增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年处置能力6万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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