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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和前三季度业绩

时间:2021-11-02 15:45

来源:浙能锦江环境

安徽省芜湖垃圾发电改建项目(BOO)5#炉和云南省西山垃圾发电扩建项目(BOT)正在按既定建设计划进行建设,预计将于2022年陆续投运。

截至2021年9月30日,集团在国内共有14个筹建的垃圾发电项目,4个筹建的餐厨垃圾项目和1个筹建的垃圾资源化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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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企业责任,广受社会各界认可

2021年第三季度,集团各运营企业积极根据国家政策争取补贴,其中浙江省温岭垃圾发电厂二期项目于2021年9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新投运的4家电厂(含改扩建项目)也正在积极申报。

此外,浙能锦江环境于2021年第三季度继续荣膺“2021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1]”和“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2]”殊荣,集团将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大背景下,履行好环保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力量。

尽管境外疫情蔓延,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集团在印度的收运工作仍然保持正常运行。在保障日常垃圾清运工作的同时,还安排特殊车辆运输隔离点、医院等高风险地区产生的医疗及生活垃圾,同时按风险等级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印度哈里亚纳邦政府于9月向集团在印度的子公司Ecogreen Energy授予“美丽城市”奖,表彰其历年来为城市清洁运动,尤其是在疫情期间为当地市容环卫所做出的贡献。

[1] 由中国能源报和旗下智库机构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发布

[2]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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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强公司财务状况

2021年10月20日,浙能锦江环境宣布其子公司杭州锦环投资有限公司(“锦环投资”)计划在中国建立资产支持证券(“ABS”)计划,发行高达10亿元人民币的证券(“拟议发行”)。拟议发行预计将包括(a)高达人民币9.5亿元的优先级ABS部分,由中国合格投资者认购,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和(b)由锦环投资认购最高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次级ABS部分。公司已就拟议发行向深交所提交申请,深交所已受理申请且目前正在审阅。此资产支持证券计划是浙能锦江环境在中国的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借款和其他债务、营运资金以及新项目的建设和扩建。

浙能锦江环境也将继续积极寻求浙能集团更大程度的支持,依赖其强劲的信用状况,助力集团拓宽融资渠道,减少未来筹资计划的融资成本。

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2021年第三季度,浙能锦江环境仍然维持了坚韧的财务表现。中国政府鼓励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的有利政策将继续支持本集团的未来增长。浙能锦江环境所处的赛道是新能源和循环经济产业,将通过升级核心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优化技术创新和人工智能,以增强整体运营能力,不断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此外,我们还将开发多元化融资渠道如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努力加强集团的资本实力。展望未来,浙能锦江环境将发挥协同循环优势,秉承‘让城市更美丽,让环境更自然’的企业使命,时刻保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定力,致力于成为卓越的环境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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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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