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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 “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发布(附项目)

时间:2017-10-31 10:06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加快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

充分运用RFID、互联网、GIS、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资源,集中建设环卫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对纳入环卫监管体系的各种垃圾从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实时监控,提高环卫监管水平和效率。垃圾监管系列解决方案共由环卫设施管理系统、垃圾智能收集管理子系统、垃圾转运管理子系统、垃圾处置监管子系统、垃圾调度指挥管理子系统、垃圾分类推广与监管系统共六大子系统构成。

建设安全及应急管理辅助决策系统。针对环卫管理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预防而量身定做的解决方案,系统由安全管理子系统、预警管理子系统以及预案管理子系统构成。主要实现对平时安全检测作业的管理、对安全隐患的管理及追踪,并提供给类突发事件如环卫工人意外事故、污水厂污水溢出、垃圾自燃和灾害天气的紧急预案。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中山市市、镇两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匹配”的事权划分和财政分级管理体制以及“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职责分工,市级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建立全市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并负责“市处理”的建设和运营监管,包括中心、北部和南部三个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及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项目等。各镇政府作为“村收集、镇转运”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运营监管,并向“市处理”环节支付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项目发生的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即规划项目的建设费用和项目建成以后运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项目的建设费用可以考虑的3种来源:①全部由政府投资;②由政府投入公建设施建设资金,其余建设资金进行社会融资(PPP模式);③全部建设资金通过社会融资获得(由企业投资建设)。

项目建成以后,运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考虑的3种来源:①垃圾处理是公共服务事业,政府支付全部处理费用;②政府与产生垃圾的个人或单位,共同承担运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③运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产生垃圾的个人或单位承担。

“市处理”环节的运营费用主要来源有三部分,第一部分垃圾产生者(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第二部分是垃圾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如售电收入、出售环保建材收入等,第三部分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中山市中心城区和大部分镇区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全市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98%,现阶段垃圾收费所得占到年环卫经费的35%左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活垃圾处理运营费用的紧张局面。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费用主要由镇、村负责筹集,市给予一定的补贴。市政府通过宜居示范城镇示范村庄创建工作奖补专项资金、创建秀美村庄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支持镇村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各镇按照“镇村分担”的方式,由镇政府安排专门资金,用于补贴各村,不足部分由各村筹措,同时通过鼓励引导企业家、乡贤捐助等方式,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

中山市“十三五”期间主要建设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详见表5-1。

表5-1 中山市“十三五”期间主要建设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表

序号

建设项目

处理规模

投资匡算

(万元)

资金来源(万元)

市财政

社会投资

1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项目(扩容)

新增焚烧1200/d

+新增污水处理项目(近期400t/d+炉渣制砖厂+公用工程

54932

12389

42543

2

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项目(扩容)

新增焚烧1200t/d

+新增150t/d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炉渣制砖项目+卫生填埋场二区

74431

7497

66934

3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续建)

焚烧1040t/d

+450t/d垃圾渗滤液处理+110万立方米卫生填埋场及一区及公建工程

101443

43466

57977

4

南部组团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厂扩容

焚烧1500t/d

+渗滤液处理项目+炉渣制砖项目

80000

0

80000

5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二区(应急)工程

210万立方米

15697

15697

0

6

飞灰无害化处理厂二期

80t/d

500

0

500

7

餐厨垃圾与粪便协同无害化处理厂

150t/d餐厨+200t/d粪便

19430

0

19430

8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

3000/

24000

0

24000

9

大件垃圾处理厂

20/

1000

1000

0

10

老虎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及升级


30000

30000

0

11

老虎坑垃圾转运站

300/

3000

3000

0

12

分类收集


8000

6000

2000

13

环卫信息化监管系统

将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纳入实时监管系统

3000

3000

0


合计(万元)


415433

122049

293384

注:1、项目的投资匡算均不包含征地费用。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费用由各镇根据相关标准自行落实。

六、项目实施计划

表 “十三五”期间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序号

             日期

内容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1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项目(扩容)

 





2

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项目(扩容)

 





3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续建)

 





4

南部组团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厂扩容



 



5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卫生填埋场二区(应急)工程

 





6

飞灰无害化处理厂二期



 



7

餐厨垃圾与粪便协同无害化处理厂


 




8

建筑垃圾处理厂






9

大件垃圾处理厂


 




10

老虎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及升级


 




11

老虎坑垃圾转运站

 





12

分类收集


 




13

环卫信息化监管系统



 



七、保障措施

在中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落实项目所需资金。同时,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管理、科学施工,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此外,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

1、依法加强管理,落实各级责任

加强对各责任主体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市、镇(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好本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单位和个人要做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城市建成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做到按计划实行密闭化收集和运输。各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卫生保洁要实行专业化作业,健全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行业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和环卫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建立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市、镇(区)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制。

2、强化统一领导,切实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认识,认真落实《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切实推进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已成立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发改委、住建、环保、国土、规划、财政、物价、市政、水利、供电、经信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全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及建设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作为中山市重大公共服务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与全市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乃至运行,均应加强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之间的互相协调,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不断推进中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更上新一层楼。通过支付生态补偿金的方式,推动垃圾处理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营。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大资金投入

一方面市、镇(区)两级财政要确保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要引入竞争、多方投资,通过建立开放、规范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广泛吸引境内外社会资金和企业参与这些项目的投资与运营,缓解政府财政负担。要建立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要采用招投标等方式运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这些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有条件时需要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

4、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以强制分类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分类收集。公共机构作为首批实施强制分类的单位,待取得成功后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在2020年之前,强制分类体系建成,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行。坚持从源头抓起,可以家庭分类收集为主要出发点之一,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逐步减少以至最终禁止混合垃圾直接焚烧处理。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要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老旧住宅区也要加快增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逐步建立垃圾义务回收制度和垃圾产生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垃圾资源再生利用企业,促进垃圾的减量和回收利用。

5、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技术创新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为主的处理方式向资源化综合利用方式的转变。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积极发挥垃圾处理专业协会以及环保企业优势,开发和引进一批适合中山市具体情况的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和完善垃圾减量化的途径和垃圾资源化的整体技术框架,促进垃圾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包括焚烧在内的科技含量高、资源利用率大、具有示范效应的现代化垃圾处理设施。

6、开展区域合作,保障事业发展

中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事业应高瞻远瞩,深谋远虑,逐步形成“珠海——中山——江门”三市一体的垃圾区域化处理统筹体系,设立垃圾处理的跨市域“绿色通道”,探讨建立三市的垃圾处理及管理的合作机制,确保中山市及兄弟城市的垃圾处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7、加快相关管理制度的出台

加快出台《中山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中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山市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填补管理空白。

8、加强宣传工作,扩大市民参与

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络、志愿者参与和社区公益性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为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提供方便、快捷的条件,如建立收集大件废物、有用旧物的公共服务业务部门,在相关部门的网址主页或网页的相同位置设置该项服务的链接和联系方式,进一步方便公众。加大环境保护教育力度,从小抓起,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课程教育,普及垃圾处理的专业知识。

八、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一) 环境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完善以三大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垃圾收集/转运站为骨架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以及餐厨垃圾、粪便、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综合处理体系,符合污染集中控制的环保政策和垃圾综合处理的技术政策;将全面达成中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三五”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染治理问题,全方位改进和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环境效益非常显著。

(二) 经济效益

根据存在问题和发展需求,合理安排人、财、物力和技术力量,规划新建或改扩建部分垃圾处理设施,能达到减少投资、节约用地、降低成本,进而提高投资效益和工作效能的目的。

推行和完善“投资渠道多元化”、“垃圾处理收费”等多项措施,能使中山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与运行经费得到保障。

因此,规划实施不仅具有提高投资效益的直接经济效益,更具有合理利用资金与资源化的间接经济效益和外部经济效益。

(三) 社会效益

规划的社会效益主要通过上述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体现。规划的实施将从整体上全面提升中山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水平;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的改善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构建投资环境良好的宜居住和创业城市和特色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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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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