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系列六】垃圾分类,社区应是“主战场”

时间:2018-09-11 13:34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兰亚军

  就现实而言,居民垃圾分类所得的经济收益并不高,但可以告诉居民,还要看长远利益,比如垃圾分类后,居民小区环境改善、小区名牌提升继而房价上涨、再一个,为子孙万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生存环境等来进行宣传和动员,这样会得到更多居民的认同。

  第三“罚”——处罚

  由于分类比不分类要麻烦一点,有一些居民因为习惯难以改变或环保意识不强,通过上面两种方法,还是不愿意分类。对于这样的人群(20%左右),可以采取“软约束”,志愿者上门宣传,另外采取做义工的方法。同时,采取“硬约束”,如说服教育、点名批评、拒收混合垃圾、加收垃圾处置费以及罚款的措施等,来引导居民垃圾分类。

  事实上,社区可以成为垃圾分类的突破口,因为一个社区内的人群类似一个小型的社会征信系统,人们之间的互动(情感与评价)是多次的而非单次的,邻里眼光与关系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个体行为,这比街头垃圾分类的可能性要大很多,更何况居委会也能够起到监督作用。

  垃圾分类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常言道“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必须建设相应的制度,用道德、经济、法律甚至是宗教的手段才有效,不能纯粹的靠道德和自觉来做垃圾分类。

  世界垃圾分类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都是制定比较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执行的,比如日本、英国、德国、韩国及我国的台北都是如此。

  我们说,罚款是必要的,但罚款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最关键的是如何罚、什么时候罚、谁来罚等这些细节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事,因为“在战略正确的情况下,细节决定成败”。

  第一个问题:如何罚?

  按照现阶段的经济水平,居民一次不分类,罚款50元至200元,或者200元以上,甚至更高,这样才有威慑力。

  第二个问题:什么时候罚?

  我们看到,全国有些城市已经出台了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或条例,如广州、南京、杭州、上海等城市也都出台了处罚的规定,比如广州不进行垃圾分类,每次罚款200元,南京为50元至200元。

  但真正处罚的没有几单,这里有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原因是这个罚款的规定出台早了,如果大家都不分类,你去罚谁呢?

  所以,先期通过宣传动员及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号召人们垃圾分类,当参与的居民达到60%——70%时,这时候可以出台相应处罚措施,这里的大多数可以是一个试点区域的大多数。

  第三个,谁来罚的问题?

  按照传统思维,解决“罚”的问题,政府又会招一定数量的人员,然后派驻到每个社区去执行和监督。但垃圾分类这涉及到千家万户,如果大家都不分,你去处罚谁?这叫法不责众,再一个那得需要招多人?这是其一。

  其二,如果居民没有分类垃圾,此时执法人员不在现场怎么办?清洁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又没有执法权,无法扣押当事人,而等执法人员到现场了,可能不分类投放垃圾的行动已经结束了,人也走了,取证无从下手,处罚自然难以落实。

  所以,要用社会创新思维,发动社会的力量,比如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把监督工作授权给社区或环卫人员去做,用已经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大多数人去说服和动员不分类的少数人,效果就会好很多。

  第四个,罚的钱做什么?

  用罚款的钱设立或成立“社区帮扶基金”,用于社区环境建设或扶弱救贫。这样,一方面可以解除民众对政府又在巧立名目进行“创收”的质疑,同时,又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好的发动大家积极性。

  比如说,政府出台规定,发现没有垃圾分类的一次罚款200元,二次或第三次加重处罚,并将一半奖励给举报人(现在的手机都有拍照功能),另一半划入帮扶基金,这样,让不分类的人置于人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对垃圾分类,我们要反对“唯素质论”和“唯法律论”两个观点。

  一说到垃圾分类,有些人就会说,在中国现阶段不可能做垃圾分类的,也是做不成功的,因为我们的国民环保素质太低。客观的说,我们国民环保素质和欧美国家相比,是有差距的,但欧美国家的国民素质也不是天生成的,最开始也不是高素质,而是后天培养成的,而素质和习惯的养成,是由制度的引导和约束培养出来的。

  如果真的是素质低的原因,那么,为什么中国人到了德国、日本,韩国,一周不到就会很自觉地进行垃圾分类。难道中国人在国内素质差,到了国外素质就一下子就高了吗?不是。所以说,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不高与国民素质没有太大的关系,是我们垃圾分类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不足造成的。

  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 比如禁止酒驾。之前,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酒后开车,后来酒驾入刑以后,情况大为改变呢?这就是制度的作用。

  第二种,就是“唯法律论”,就是看到日本、德国、韩国,包括我国的台北,垃圾分类做得好,他们其中一条就是制定相关法律,对不进行垃圾分类的人处罚,比如台北如果不分类,罚款1500——6000新台币。所以,我们有些城市,在垃圾分类的设备设施、配套措施等不完善的情况下,宣传和动员还未深入人心的情况下,急成近利,急于求成,急忙出台处罚措施,结果,陷入“花瓶法律”“纸上法律”的尴尬境地,同时,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所以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垃圾分类是一件“非常复杂的简单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只要你想分,学习起来很容易,就是在家里分分类,举手之劳的事;但做起来,却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涉及管理运行体制变革、居民生活方式改变、设施设备建设投入、环保搬迁及补偿、产业政策及产业链的建立、政府政策法规导向等等,所以需要从系统思维,全局思维思考。

  只要政府有决心,只要方法得当,就能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垃圾分类的“人民战争”就一定能打赢!

  主要参考文章:

  1、秦国芬:《济南生活垃圾分类实践及模式探索》(乐分圈 2018-8-17)

  2、汪建华:《党建引领,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改革战》(新华网2017-12-19 17:16:25 )

  3、张佳丽:《制度化建设推进新城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嘉兴日报2018-06-13 07:12:05 )

  4、张民:《地方立法如何体现新作为?》(中国生态文明网2018-03-23 )

12

编辑:刘影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