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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绿电直连

时间:2025-07-21 09:31

来源:能源新媒

作者:武魏楠 范珊珊

江苏省常州市的溧阳县,在秦朝时期就设置了县制。这一名字沿用至今。近代以来的溧阳诗书之气浓郁,绿水青山环绕,却未见太多的产业发展之力。

2016年,宁德时代的重磅落户,如平地惊雷般让溧阳悄然崛起,稳稳站上了新能源产业的“风口”。宁德时代最终投资百亿元,在溧阳成立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

9年之后,江苏时代和溧阳再一次站在了中国能源变革的最前沿。2025年2月,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5号),在全国率先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通过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连接动力电池产业链企业与绿电电源的专用线路,实现绿电“点对点”直供。

江苏时代就是5个试点企业之一。

绿电直连是一种创新的能源供应模式,指建立新能源直连专线,将风电场、光伏电站等新能源项目与大型用户(如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直接连接起来,实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直接对接,为用户提供绿色、低碳的电力供应。

早在2021年,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发展新能源直供电”。

随后在诸多国家级和省级的政策文件中,陆续出现了“新能源直供电”、“绿电直接供应”等表述。但真正让“绿电直连直供”成为行业内关注焦点的时间,还是欧盟《新电池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对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计算细则的出台。因为这一法案直接关系到中国产品的对欧出口。

《新电池法》相关配套细则对直连的定义是,直连线路应为同一设施内线路或者按照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关于电力内部市场共同规则及修订》(第2019/944号指令)第2章第(41)条定义的“连接独立发电站点与独立用户之间的电力线路,或连接发电企业与电力供应商直接为其自有场所、子公司及客户供电的电力线路”。

这种更加强调绿电项目与电池制造企业纯粹物理直连的模式,与此前中国政策文件中的虚拟直供(物理上绿电和电池制造企业是链接大电网,直供只是通过交易形成的虚拟形态)差异巨大。

而江苏的新政策,在国内开创性地提出了建设连接动力电池产业链企业与绿电电源的专用线路,实现绿电“点对点”直供,可以说为当前国内仅有的符合欧盟标准的“绿电直连”。

不过,当我们抛开“绿电直连直供”这样死板的文字定义,不难发现:类似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微电网、离网项目,似乎都符合欧盟电池法中的直连标准。

事实上,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中国的电网㐀构和新能源利用形式正在发生颠覆性的巨变。一味地以欧盟标准限定来开发“绿电直连”并不符合中国的发展需要。抛弃模糊的概念定义,找到符合中国的新能源发展与消纳㐀合,才是更为迫切的。

更不容忽视的是,在宽泛的绿电直连直供试点和实验中,如何平衡发电、电网、用户、政府之间的多元化利益诉求,是一个更加考验政策设计者和改革推进方的重要难题。无论是中国概念下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还是符合欧盟标准的绿电直连,都将是无法回避的。

而就在江苏新政策还处于热议中的时候,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从国家层面确立推动绿电直连。这让本就喧闹的行业,更添一份助力。

政策创新与利益博弈的复杂交织,凸显出绿电直连的复杂与多面。

01 “中国式直连”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称《通知》)作为我国新能源消纳政策的重要创新,蕴含着变革电力生产消费模式的契机。

《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定义了“绿电直连”模式及相关概念。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通过专用直连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实现电量可清晰物理溯源。直连线路即电源与用户间专用电力线,可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但电源接入在用户侧,与大电网有明确边界;离网型则完全独立于公共电网运行。

此外,政策明确项目新能源年发电量的自发自用率不低于60%,且自发自用电量占用户总用电量比例2025年须达30%以上,并逐年提高到2030年的35%以上。同时,限制上网电量比例一般不超过20%,要求不断提高项目就地消纳水平。

这里的新能源项目,既包括了分布式新能源也囊括了集中式项目。近些年来,随着新能源装机的爆发增长,新能源就地消纳诉求变得愈加迫切。特别是2023年以来,西北新能源基地送出受限、东部部分时段光伏出力受限等问题突出,国家能源局提出2025—2027年每年新增新能源2亿千瓦的目标,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的红线。按当前装机测算,要达到90%利用率,则每年需要消纳风光电量约3.5万亿千瓦时。

绿电直连正是为“就近就地”挖掘消纳潜力提供新模式,通过发电侧和用户侧点对点直供,减少远距离输电损耗和中间环节,提高本地清洁电力的利用效率。

此外,《通知》中明确了绿电直连应用的场景。一是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二是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三是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四是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对于出口型的企业,特别是电池企业而言,绿电直连的政策落地无疑是一项利好。欧盟公布《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下的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内容显示,目前欧盟认可的电力碳足迹计算模型仅有按照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计算与直连电力两种方式。绿电直连通过物理溯源提供合规工具,帮助企业规避碳成本差距,增强外贸竞争力,尤其对电池、钢铁等高耗能行业至关重要。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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