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1 09:31
来源:能源新媒
作者:武魏楠 范珊珊
而对于工业用户而言,电力稳定运行是首要要求。风能、太阳能等间歇性能源,给绿电直连用户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带来了挑战。《通知》要求,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充分提升项目的灵活性调节能力,尽可能减少系统的调节压力。也就是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储能设备,从而增加了前期投资和运维成本。对于企业而言,一些区域可能还会高于现有的用电成本。
据调查,典型绿电直供项目中储能设备投资可占总投资的40%以上,综合成本居高不下。在江苏某试点中,由于专线用户仍需承担部分固定容量电费,项目内部收益率普遍低于8%,投资回收期长达8~10年。这反映出目前直供模式的盈利水平。
以数据中心为例。截至目前,绿电直连以及特殊模式在数据中心作为电源的尝试进展,目前还没有真正的数据中心采用绿电直连方式。大型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在张北、甘肃等地的数据中心,更多是通过电网进行绿电下网交易,认定使用了绿电。
数据中心采用绿电直连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如能否满足用电量需求、控制系统存在难点、需要配备大量储能或建设智能微电网,导致成本较高,因此目前大家采用该模式的动力不足。
华能集团能源研究院副院长陈大宇撰文指出,“绿电直连”虽然是能源领域的创新之举,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用户不仅要承担建设成本,而且要面临市场交易与收益的不确定性,绿电直连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安全、经济、技术等多重风险。电力系统本身就是最大的网源荷储系统,“绿电直连”形成的小系统,在可靠性相同的前提下,必然经济性低于大系统。因此,减少对于大系统依赖、自由选择可靠性是小系统获得相对经济性的必然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鼓励就近消纳,但“就近”距离未明确,跨区域项目可能面临审批障碍。长距离专线建设成本高企,可能抵消电价优势。
项目的风险还在于电力用户持续运营,若未来经营出现问题导致负荷大体量消失,退出机制如何?《通知》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基于本省电力供需形势、消纳条件等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就近就地消纳距离、网电量比例、退出机制等具体要求,引导项目科学合理评估需求。这意味着上述问题将留待今后各省出台的细则回答。
在当下,对有能力做到直连的市场主体,以及有需求通过绿电直连解决潜在出口挑战的外向型企业,政策的出台给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和创新提供了依据。此外,绿电直连项目是虚拟电厂或某虚拟电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山东、山西、浙江出台的针对虚拟电厂的政策看,未来绿电直连项目在电力市场及源荷储多元互动中大有可为。
在全球绿色供应链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企业迫切需要低碳解决方案,绿电直连提供了一个直接可行的路径。政策鼓励的创新模式,为行业带来了更多灵活性和可能性。可以明确的是,政策的出台只是一个开端。各省份的执行文件,缴纳费用细则也有待明确。如何平衡电网的利益,推进政策执行落地,是未来的重点。
据《能源》杂志了解,阿里巴巴曾在浙江省提出推动核电直连数据中心,以实现降碳和降电价的目标。此外,四川省曾在《通知》出台前尝试推动水电直连数据中心的模式。尽管根据《通知》,核电、水电都不算是国内有政策规定的“绿电直连”,但这并不妨碍类似的商业模式在各方利益得到充分协调的情况下,突破政策文件限制,实现更多清洁能源的利用形式。
不过,抛开绿电直连模式带来的降价优惠,如何实现更好的减碳目标,还要对中国标准与欧盟认证的兼容性进行探索,直供电量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衔接,确保每度直供绿电的环境价值有据可查,用户购买直供电对应绿证以满足其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以避免“概念先行、落地滞后”的长期隐患。
绿电直连的“物理路径”清晰可见。但打通这条路径所需的“制度通道”,其复杂程度远超架设一条专线。这场博弈的最终㐀局,或将超越中国新能源产业层面,进而带来整个既有利益格局的重组。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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