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21 09:31
来源:能源新媒
作者:武魏楠 范珊珊
当然,苏北的集中式新能源直连也并非没有问题。“虽然集中式新能源解决了电源容量问题,但专线输电距离超过80公里,线损率可能比较高,会抵消部分绿电成本优势。”
还有更多的细节问题暂时无法调和。例如,新能源企业自建的气象预测模型与电网调度系统数据接口不互通,导致风光出力预测无法实时共享;用户端负荷调节设备(如可调电解槽)与电网调频装置缺乏联动机制,难以实现“源荷储”动态平衡。这种“信息孤岛”现象,使得技术整合成本激增。
技术上争议的核心,或许可以归于电网企业的角色重构。长期以来,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作为电网传统大客户,其用电需求构成了电网稳定的收益来源。而绿电直连意味着用户可能绕开电网直接从新能源场站购电,对电网的售电业务和输配电费收取形成了冲击。
电力系统底层逻辑的变化,直接和利益挂钩。
03 利益博弈
江苏绿电直连改革中保留着和电网的连接,而又宣扬为符合出口欧盟标准。这样的不一致显得改革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背后隐藏的则是多方利益的激烈博弈。
在专线建设问题上,《能源》杂志获悉地方政府希望电网承担投资主体责任,而电网则要求将专线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分摊。这意味着全省工商业用户可能间接为少数试点企业的专线买单。
“这种成本转嫁机制缺乏法理基础,本质上是用公共资源补贴特定市场主体,必然引发公平性质疑。”对电网而言,专线仅服务单一用户,投资回收期长达20年以上,远高于传统电网项目(8~10年),而用户却希望专线电价低于现行工业电价,导致电网盈利预期与用户成本诉求严重冲突。
终端用户电价的组成无非是:发电侧上网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辅助服务分摊(调峰调频等)。用户希望专线上没有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最好也没有辅助服务的分摊。而投资建设的电网,势必要收回这部分的成本。
但是在《通知》中,写明了“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这也是绿电直连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差别。如果电源、线路、生产负荷都只有一个投资主体,成本核算是“肉烂在锅里”。而绿电直连不仅牵扯发电、电网、用户,而且直接和全省工商业用户有关系。更不要说,在用户和发电的“绿电直连”谈判中,还存在不断压价的环节。
因此,江苏试点企业的真实动机多遭质疑:多数申报企业更关注电价优惠而非绿电属性。某电池企业负责人私下表示:“只要能降成本,哪怕绿电比例只有50%也愿意尝试。”在这个多方博弈的乱局之中,电网总是会成为被批评的角色之一。我们必须理解这其中存在的“生存焦虑”。
传统高耗能企业是电网核心利润来源。若允许所有同类企业通过直连绕开电网购电,电网售电量可能大幅度下降。除了输配电价利益的多寡之外,原本可能存在的购销差价一并消失。
中国长期存在着居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之间的剪刀差。尽管工商业电价对居民电价的补贴存在不透明的问题,但不可否认这样的交叉补贴是事实存在并得到认同的。除非对电网企业效益考核剥离相关部分或者改革强力执行2015年中发9号文的相关内容,否则电网作为企业没有理由放弃这块原本属于自己的应得利益。
绿电直连与传统电力系统的深层矛盾,本质上是能源体系转型中“路径依赖”与“控制权争夺”的叠加效应。传统电网以煤电基荷为核心构建的“源随荷动”调度逻辑。而在绿电直连政策出台之后,未来的新能源企业可以通过自建柔性微网实现离网运行,将电网降级为应急备用角色。实际上,现在很多企业在实践了风光直接制氢,多少有些降低电网依赖的尝试。
这种“去电网化”趋势并非否定大电网,但多少触动了电力系统的原有㐀构。尽管电网在改革中似乎处于不利地位,但也应该看到,绿电直连或者源网荷储一体化必须是综合性考量的能源变革,而不能成为某些企业单纯降电价的抓手。
更重要的是,绿电直连存在冲击电网系统稳定性的风险。这关乎安全底线,是电网公司超越经济考量外的首要关切。
至少在目前我们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未来所有的绿电直连项目大概率不会是100%离网运行的。这就意味着项目会和电网继续保持链接。“只要链接存在,电网就必须为了可靠性进行投入。稳定,背后一定要付出代价。”有电力系统专家表示。
这也能解释为何《通知》特别强调了“加强运行管理”,包括:安全管理、做好电网接入、调度运行管理、厘清责任界面、鼓励提升系统友好性等内容。而系统运行费用作为比输配电价更多、更关键的费用,自然也不会轻易减少或者取消。
地方工信部门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角度出发,倾向于支持用户侧诉求;能源主管部门则需统筹电网安全、能源㐀构优化等全局性问题。改革如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显然是不可持续的。
绿电直连本质上是在倒逼电力体制突破“诺斯悖论”:既要通过市场化释放新能源生产力,又需维持电网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稳定性。任何能源创新,都不能以牺牲系统安全为代价。只有建立包含技术标准、价格机制、监管框架的完整制度包,绿电直连才能从企业降本工具升华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构性力量。
04 未来可行性
最有可能的是,在未来,各地绿电直连会因为资源差异而开发出不同的模式。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负荷大,且多为出口外向型企业集中地,对绿电的需求较为迫切。其专线模式通常是利用海上风电或沿海陆地的分布式新能源,通过专用电力线路将绿电直接输送到特定的用电企业,如大型制造业企业、电子信息企业等。这种模式可以实现绿电的“点对点”供应,减少在公共电网上的传输损耗,也便于对绿电的来源和使用进行精准追溯,满足企业应对碳关税、电池法案等对产品碳足迹核算的要求。
在新能源资源丰富的西北地区,源网储一体化模式是将大规模的新能源发电基地、电网和储能系统进行统筹规划。一些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实现新能源电力的直接供应,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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