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4 14:11
来源:中国固废网
9 月 10 日晚间,*ST 启环(000826,启迪环境)发布公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收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2026)鄂 12 破申 19 号),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6年9月10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826.SZ,证券简称:*ST启环(1.900, -0.02, -1.04%))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破产重整申请。
经查,合加新能源未能清偿鞍山锅炉厂货款724万元及江苏华星公司合同款248.96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共有48条终本执行信息,涉及标的额达48,707.97万元。法院认定其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重整条件。此外,公司母公司启迪环境已于2025年9月进入预重整程序,并于2026年7月与中选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但法院认为母公司预重整不能阻碍合加新能源的破产重整。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末,合加新能源经审计总资产 9.998 亿元,净资产 2.065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收 1996.71 万元,净利润亏损 9480.87 万元。该公司主营环保装备、环卫专用车辆制造等业务,是启迪环境旗下装备制造板块主体企业。
公告提示,合加新能源本次破产重整能否落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的实际影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依据最终重整结果开展会计处理,并持续对外披露后续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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