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1 11:36
来源:和毅咨询
历史执行情况:调取过去5年调价申请报告、政府批复文件及处理费调整通知单,评估调价条款的实际有效性、可执行性,避免后续无法执行(如约定调价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但从未实际执行)。
(4)终止与移交条款
提前终止补偿:核查因政府方原因(如规划调整、政策变更)导致协议提前终止的补偿计算规则,通常 补偿金额= 按直线法折旧核算的未收回投资本金 + 剩余年限预期利润(按近3年平均利润率)+人员安置费用,重点确认未收回投资本金是否包含建设期利息。
期满移交要求:明确协议期满后的资产移交标准, 避免期末发生未预见的支出 ;核查是否需开展恢复性大修(如焚烧炉炉排更换、余热锅炉管束清洗等),以及移交前是否需由第三方机构出具资产状况评估报告。
3、典型案例
某社会资本收购县域垃圾焚烧厂后,因协议存在三重核心缺陷陷入运营困境: 其一,未约定保底垃圾量条款,受当地人口外流影响,实际垃圾供应量仅550吨/日,仅达设计规模(1000吨/日)的55%,产能严重闲置导致设备折旧、人工等固定成本分摊压力剧增,年亏损超1200万元; 其二,调价公式设计单一,仅与CPI指数挂钩,未涵盖电费、活性炭等核心变动成本,2021-2023年期间电费上涨25%、活性炭价格上涨40%,项目年新增成本800万元却无法通过调价机制转嫁; 其三,未明确飞灰处置责任归属,政府方以“协议无相关约定”为由拒绝承担该费用,项目需自行承担全部飞灰处置成本(按日处置100吨、单价2500元/吨计算)。最终该项目因持续亏损被迫转让。
03 垃圾供应量与质量核验
1、要点解析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评估过程中,处理费收入与发电收入构成了项目现金流的两大核心要素(处理费收入为垃圾量与单价之积,发电收入为发电量与电价之积,且发电量与热值呈正相关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项目为提高估值,常对两类数据进行“粉饰”,主要风险涵盖:1)虚增垃圾处理量;2)虚报入炉垃圾热值。因此,尽职调查必须围绕数据真实性核查与未来可持续性评估这两个维度开展
2、核查方法
(1)历史数据验证
地磅原始记录核验:调取地磅系统过去12个月逐车级原始数据(涵盖车牌、毛重/皮重、时间戳、垃圾类型等信息),着重筛查以下两类异常情况,①短时重复称重(如同一车牌在1小时内存在多次称重记录);②在常规收运时段(如凌晨)之外出现集中称重现象,经调查核验后,重新计算日均处理量。
中控系统数据比对:获取中控系统的逐时垃圾进料曲线,并将其与地磅汇总数据按日、月维度进行比对,二者的差异率需控制在≤3%的范围内;同时,对热值曲线展开分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如“白天高、夜间低”这类异常波动情况,此类异常波动可能源于人工干预。
发电量数据反推:依据行业经验公式(通常当入炉垃圾的低位热值达到1800kJ/kg时,发电量约为300-350kWh),结合电力公司结算的实际上网电量以及厂用电量,反向推求理论垃圾处理量,并与地磅数据进行对比,其差异率应不大于5%。
垃圾转运台账:从当地环卫管理部门获取区域垃圾清运量的统计报告,结合项目所设计的服务区域以及接收比例(例如占比为60%),对项目上报量在区域层面的合理性展开评估。
(2)垃圾质量(热值)核查
在线监测平台比对:登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获取官方公示的日均热值数据,与项目方提供的中控数据进行比对,差异率应≤10%。
手工报告复核:调阅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垃圾热值报告”(通常每月1-2次),分析其热值波动范围(正常城市生活垃圾热值多在1600-2200kJ/kg区间)。
现场采样验证:在尽职调查期间,于现场随机选取垃圾坑内不同区域、不同深度的原生垃圾样本3-5份,委托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机构对其热值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与历史数据进行比对,以验证数据的真实性。
(3)未来供应量
人口与经济基础:分析项目服务区未来三至五年的人口规划(涵盖新增住宅区情况、产业人口导入规模)以及GDP与商业增长预期,基于此测算人均垃圾产生量的自然增长态势。
垃圾分类政策影响:着重评估“干湿分离”或“四分法”的推行力度。湿垃圾(厨余垃圾)的有效分离将直接致使进入处理厂焚烧的干垃圾量降低10%-20%,需向项目方或政府咨询是否存在相应的垃圾调运补充方案。
产业规划与资质:核查特定区域内是否存在新增工业园区规划情况(新增工业园区可提供工业垃圾,需确认相关项目是否具备工业垃圾协同处置资质)。
3、典型案例
在对某省会城市垃圾焚烧厂开展尽职调查时,某城投集团运用以下方法以确认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其一,地磅记录与中控数据的差异率为2.5%(≤3%);其二,通过电费反推得出的处理量与地磅数据的差异率为3.8%(≤5%);其三,环卫部门所提供的“区域垃圾产生量报告”表明,该项目的垃圾接收量占区域垃圾总量的65%,处于合理区间;其四,现场采样检测得到的垃圾热值为1900kJ/kg,与历史手工报告均值(1850kJ/kg)相近。与此同时,了解到当地正在推进“撤县设区”工作,预计未来3年新增人口20万,垃圾产生量年均增长率为6%。基于对垃圾产生量稳定增长的预期,该城投集团以4.8亿元完成对该垃圾焚烧厂的收购。收购后的第1年,垃圾处理量增长了5.5%,与前期预测相符。
04 工艺与设备状态评估
1、要点解析
垃圾焚烧项目具备高度的技术密集性特征,工艺适配性(涵盖焚烧炉型、烟气净化工艺等方面)以及核心设备的运行状况,直接关乎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稳定性、运营成本的管控以及未来资本支出的规模。核查工作需着重关注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渗滤液处理这四大核心系统,重点评估设备的老化程度、维护记录的完整性以及剩余使用寿命,以避免因设备潜在隐患而导致的停产风险或高额改造投入
2、核查方法
(1)工艺路线评估
焚烧系统:明确炉型(机械炉排炉或循环流化床炉,其中机械炉排炉与生活垃圾特性的适配性更佳,且故障率相对较低),核验燃烧控制技术是否遵循“3T+E”原则(温度不低于850℃、停留时间不少于2秒、湍流度充分,以抑制二噁英的生成),核查近12个月焚烧温度的达标率(标准值不低于98%)。
烟气净化系统:评估工艺路线(主流为“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确认是否配备重金属去除装置(如螯合剂喷入系统),核查各环节运行参数(如SNCR脱硝效率≥60%、半干法脱酸效率≥80%)。
渗滤液处理系统:明确工艺方案,核实处理规模与实际产生量的匹配性(通常为垃圾量的20%-30%),核查近12个月渗滤液达标率(标准值≥99%);
灰渣处理系统:对飞灰稳定化工艺及炉渣综合利用途径展开评估,判定飞灰暂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核心设备深度勘察
焚烧炉:委托机械工程师开展实地检测工作,对炉排(材质为耐热钢,设计使用年限为8-10年)的磨损程度(即间隙是否超过5mm)以及密封性能(是否存在漏风现象)进行核查,并查阅近3年的大修记录(例如炉排片的更换情况)。
余热锅炉:对管束的结焦与腐蚀状况展开检查;评估热效率(设计值一般处于80%-85%区间,实际运行值应不低于78%);核查安全阀、压力表等特种设备的校验记录(依据规范,校验周期为每6个月1次)。
烟气净化设备:对布袋除尘器滤袋破损率(标准值≤2%)进行核查,同时检查活性炭喷射装置运行的均匀性,并且对引风机振动值(标准值≤4.5mm/s)开展监测工作。
渗滤液处理设备:检测MBR膜组件的污染程度(判定膜通量下降是否超过30%)、RO系统的脱盐率(标准值应大于或等于90%),并核查PAC、PAM等药剂投加系统的运行稳定性。
(3)运维记录与剩余寿命预测
维护记录:调取近三年设备维修台账(涵盖故障发生频次、维修费用明细)、备品备件库存清单(着重核实炉排片、膜组件等核心部件的备用状况)。
剩余寿命:综合考量设备已使用年限、维护保养质量,参照行业技术标准与实际运行数据,预估核心设备剩余使用寿命。
未来资本支出估算:依据剩余寿命评估结果,测算未来三至五年设备更换或大修所需费用(如更换焚烧炉炉排约800-1200万元,更换MBR膜约500-800万元)。
1、典型案例
某环保集团在收购一座已运营8年的垃圾焚烧厂时,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设备展开评估,评估结果如下:其一,焚烧炉炉排维护状况良好(每季度进行润滑处理,每年更换10%的炉排片),预计剩余使用寿命约为3年;其二,余热锅炉未出现明显结焦现象,热效率达到82%(设计热效率为85%);其三,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膜组件已使用4年,剩余使用寿命为1年,且已预留500万元用于膜组件的更换。收购完成后,该集团采用“预知性维护”策略(例如依据振动监测预判引风机故障),使设备因故障停机的时长从每年90小时降低至50小时。同时,通过提前采购膜组件(锁定采购价格),将膜组件的更换成本控制在480万元,低于预算金额,最终实现运营成本降低8%的成效。
05 垃圾处理费支付分析
1、要点解析
垃圾处理费作为垃圾焚烧项目核心经营性现金流的来源(通常占总收入的60%-70%),其支付信用水平直接影响项目盈利的稳定性与持续运营能力。在实践过程中,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付款审批流程繁琐、协议支付条款界定模糊等因素,极易引发处理费支付延迟问题(部分项目逾期超过6个月),甚至产生坏账风险,其中三四线城市及县域项目面临的此类风险更为显著。在实际调研与投资过程中,需综合考量支付主体的信用资质、历史支付履约情况以及财政保障机制设计,以规避“账面盈利但经营性现金流枯竭”的运营困境
2、核查方法
(1)支付主体信用评估
政府财政实力分析: ①获取付款方(通常为地方城管部门或城投公司)所属区域近三年的财政核心数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综合债务率),依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类分级指南》等规范对财政健康度进行评估(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50亿元、债务率低于120%为低风险);②核查城投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AA及以上为优质等级)、资产负债率(合理阈值小于等于70%)以及近三年的核心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大于等于1.2、速动比率大于等于0.8),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其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协议支付条款解析: ①明确支付周期及违约条款(需约定按月支付或按季支付,逾期违约金按照每日0.05%-0.1%计算)、支付依据(例如基于月度垃圾处理量确认单,需经双方签字盖章);②核查是否存在“支付前提条件”(例如需环保部门出具达标证明),评估条件达成的难度,避免因条款表述模糊导致付款延迟。
(2)历史支付记录核查
银行流水与台账比对:①调取项目近三年的银行资金流水,筛选出垃圾处理费专项收款记录,统计平均支付周期(不超过3个月)、年度逾期次数(不超过1次)以及最长逾期时长(不超过6个月);②对比应收账款明细与付款凭证,评估款项回收的潜在风险。
异常支付原因核查:①针对逾期支付款项情况,要求原运营方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例如财政预算调整、审批流程延迟等),并向付款主体核实其真实性;②核查近三年处理费调价后的支付衔接状况,确认是否存在因调价争议而致使支付暂停的情形。
(3)支付保障机制验证
纳入财政预算:核查处理费用是否已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范畴(需提供经人大批复的预算文件作为依据),确认预算额度与项目处理费用相匹配。
违约补偿条款评估:①审查协议中关于“政府方逾期支付”的补偿举措(例如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等追索费用),评估相关条款的可执行性;②若项目采用PPP模式,检查是否设置“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并明确补助资金的来源及拨付程序。
3、典型案例
某社会资本对某县域垃圾焚烧厂实施收购,财务报表表明该厂年垃圾处理费收入为2800万元。然而,在尽职调查期间发现存在多重风险:其一,付款主体为当地城投公司,其资产负债率高达85%,未获得主体信用评级,所属区域近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15亿元,综合债务率达180%,属于高财政风险区域;其二,过去3年垃圾处理费平均支付周期长达8个月,最长逾期时长为12个月,应收账款余额累计达4200万元,相当于年处理费收入的1.5倍,且存在以偏远区域土地使用权抵偿2000万元处理费的情形,该土地变现难度极大;其三,协议未设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政府方以“财政收支紧张”为由长期拖欠款项。最终,该项目因经营性现金流断裂,被迫启动债务重组程序,估值相较于收购时下调50%。
06 环境与历史风险排查
1、要点解析
依据《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垃圾焚烧厂的环境责任呈现追溯性特征。项目收购完成后,收购方可能承担标的项目在收购前已形成的污染责任,诸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危险废物未依规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此类隐蔽性风险主要包含以下三种情形: 其一, 早期运营阶段违规堆放飞灰、渗滤液,从而导致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 其二, 尚未完成整改的环保行政处罚事宜,例如近3年存在未缴清的罚款、未落实的整改要求等; 其三, 未妥善处理的周边居民环境投诉纠纷,例如因异味、噪声扰民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或索赔诉求。此类历史遗留风险不仅隐蔽性显著,而且处置成本高昂,仅土壤修复单项成本高,需采用专业环境调查与全面法律尽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潜在风险进行彻底排查
2、核查方法
(1)场地环境风险深度调查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调查: ①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机构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采样布点应覆盖关键区域(飞灰暂存间、渗滤液调节池、垃圾仓下方、危废仓库),采样深度需达到地下水位以下1-2米;②检测指标应涵盖重金属(汞、铅、镉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如苯系物、卤代烃)、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二噁英),并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评估污染程度;③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超标情况,需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以确定污染范围并制定修复方案,同时估算修复成本。
历史影像与文献分析: ①采集项目建设前后 的 卫星影像数据( 近10年 ),通过对比分析,判定是否存在违规堆放区域(例如未规划的飞灰临时堆场);②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及历史处罚文件,核实是否存在尚未整改的环境问题(例如过去3年存在超期未完成的整改要求)。
(2)历史处罚与诉讼核查
公开信息检索: ①通过“生态环境部行政处罚公示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项目过去5年的环保处罚记录、环境诉讼;②核查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按日计罚”未执行的情况。
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划定项目周边1千米范围作为调查边界,对该区域内居民区、学校、医院、水源地等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查;通过走访或问卷调查的方式,梳理历史上有关异味、噪声等方面的环境投诉记录,核实投诉事项的处理结果以及居民满意度;核查项目与周边居民签订的异味补偿等相关协议,确认是否存在未履行的支付义务。
(3)危废历史处置追溯
飞灰与渗滤液处置记录核查: 调取项目近五年的飞灰产生量与处置量台账,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与处置合同进行对比,核查数据的匹配性,排查因产生量与处置量失衡而引发的非法处置风险;梳理项目运营前三年的早期渗滤液处置记录,确认是否存在直排、未达标排放等违规现象,并结合周边地下水监测数据,验证氨氮、化学需氧量(COD)等指标是否超出标准限值。
3、典型案例
某外资企业在收购国内一家已运营15年的垃圾焚烧厂时,未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收购1年后,在进行垃圾仓扩建工程时,发现地下3-5米深度的土壤中汞含量超出标准值5倍,二噁英含量超出标准值3倍。经调查,此情况系原运营方10年前违规堆放飞灰所导致。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收购方需承担土壤修复责任,所采用的修复方案为“阻隔+抽提处理+生物修复”,修复总费用超过5000万元,远高于收购时预期的利润水平。
07 资本性支出评估
1、要点解析
垃圾焚烧项目未来将面临“环保提标改造”“设备老化更新”“政策合规投入”这三重资本支出压力。倘若未能提前进行预判,实际回报率将显著降低。 常见的资本支出涵盖以下方面:①环保提标 (例如,当二噁英限值收紧时,需增建深度处理设施); ②核心设备更换 (如焚烧炉炉排、MBR膜组件); ③政策合规投入 (如碳排放核算与监测设施)。需依据政策趋势与设备状态,对未来3-5年的资本支出进行量化预测,并将其纳入估值模型
2、核查方法
(1)政策调整
环保标准升级评估: 聚焦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导向,系统研判政策趋势(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动态、“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判断未来1-3年环保标准收紧可能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结合项目现有工艺水平,初步编制提标改造技术方案,明确改造核心内容,同时估算改造投资成本。
碳政策合规投入: 需对项目是否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评估,目前垃圾焚烧厂尚未全面纳入全国碳市场。若项目被纳入,需估算碳捕集与监测设施的投入(如碳监测系统的投入约为200-300万元);预测碳配额缺口(依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计算排放量),并估算碳交易成本(如按照80元/吨CO 2 进行计算)。
(2)设备大修、重置
核心设备剩余寿命评估: 基于设备使用年限及维护记录,融合行业经验,对设备剩余寿命进行预测(焚烧炉炉排剩余寿命为8-10年、余热锅炉为10-12年、MBR膜为5-6年);②编制设备更换计划方案,明确设备更换时间与所需费用。
大修与维护成本支出: 按照设备原值的2%-3%估算年度大修费用;同时考虑因设备老化致使的维护成本递增情况。
(3)资本支出纳入估值
现金流调整: 依据时间节点将未来资本支出分摊至各年度,对自由现金流预测予以调整;运用年金法计算年均资本支出,并将其纳入运营成本测算。
回报率修正: 基于修正后的现金流,重新计算内部收益率(IRR,计算时需扣除资本支出的影响);相较于原估值模型,针对资本支出对项目价值的影响开展敏感性分析。
3、典型案例
在某公司对某垃圾焚烧厂开展尽职调查时,资本支出预测呈现如下情况:其一, 未来3年预计需投入2500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渗滤液提标,1000万元用于炉排更换;其二,在估值模型里,按照年金法对资本支出进行分摊(年均833万元),修正后的内部收益率(IRR)由10%降至8.5%,但仍满足投资要求;③完成收购后,通过提前储备备件、优化提标改造方案(以“MBR+NF/RO+高级氧化”工艺替代蒸发结晶工艺,成本降低30%),实际资本支出控制在2000万元,内部收益率(IRR)维持在9%,与预期相符。
08 重大合同与隐性承诺审查
1、要点解析
垃圾焚烧项目运营涵盖垃圾供应、设备维护、危险废物处置、电力上网等多种长期合同。若存在“高价绑定协议”“关联交易输送”或未披露承诺(如对外担保、售后回租)等情况,将直接对利润产生侵蚀作用
2、核查方法
(1)核心运营合同深度审查
垃圾供应与运输合同:核查合同甲方是否为关联方,将运输单价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确认是否存在高价绑定情况;查看合同期限(若合同期限超过5年且无调价机制,需评估成本上涨风险),确认合同中是否约定“最低运输量”,避免因运输量不足致使固定成本分摊过高。
设备维护与检修合同:对余热锅炉、焚烧炉等核心设备的维护合同展开核查工作,明确服务范围(如是否涵盖备件更换项目)、价格标准(如年度维护费用占设备原值的3%-5%),并与市场同类服务的报价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审查是否存在约定仅由某一家企业提供服务的条款,评估终止合同所需承担的违约金成本。
危废处置与药剂采购合同:将飞灰处置单价与市场均价(2500-3500元/吨)进行对比,核查处置方是否为关联方;统计活性炭、氨水等药剂的采购单价与使用量,并与行业单耗相比较,确认是否存在“量价双高”现象。
(2)资产权属与融资合同审查
固定资产抵押与租赁: 核查核心资产(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以及土地房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并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以确认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若存在抵押,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若存在售后回租情形,则需核查租赁合同条款(涵盖租金支付方式、所有权转移条件等),并评估其对资产处置的限制。
对外担保与隐性负债:查阅企业征信报告及公司章程,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情况(若存在,需提供担保合同及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相关资料),并对代偿风险进行评估;与企业财务负责人及核心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承诺事项(例如对政府方的保底收益承诺、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承诺等),并要求相关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3)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
关联方识别与交易梳理: 借助天眼查、企查查等工具,对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梳理,以明确关联方的范围;调取过去三年的关联交易台账(涵盖采购、销售、服务等方面),统计关联交易的占比(该占比需≤30%),并将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差异率需≤10%)。
决策程序与披露合规: 查看财务报表中关联交易的披露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核查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确认关联董事/股东是否回避表决。
3、典型案例
在对某垃圾焚烧厂开展尽职调查期间,某上市公司于合同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 其一,余热锅炉年度维护合同单价较市场水平高出25%,且合同剩余期限为5年。经谈判,要求原运营方在交割前终止该合同,待收购完成后重新进行招标。此举使年维护费用从600万元降至450万元。 其二,发现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即该垃圾焚烧厂为原股东关联方提供了1000万元的担保。针对此情况,要求卖方在交割前解除该担保,并预留500万元作为保证金,待担保解除后再予以支付。最终,该上市公司成功规避了隐性成本,收购后的项目盈利达到预期水平。
09财务盈利质量验证
1、要点解析
垃圾焚烧项目财务盈利的真实性需借助业务、财务、现金流间的勾稽关系予以验证。 常见的财务陷阱包含以下几方面:①收入虚增 (例如确认未到账的处理费用、重复统计发电收入); ②成本低估 (例如将飞灰处置费用、设备大修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未计入当期成本); ③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例如由关联方承担运营成本)。应穿透财务报表,还原项目的真实盈利能力
2、核查方法
(1)收入端真实性验证
处理费收入勾稽: 计算近十二个月处理费收入,并将其与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处理费收入”进行对比(差异率≤3%);对应收账款明细展开核查,以确认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剔除“未到账且逾期超过六个月”的收入,并评估坏账风险。
发电收入验证: 核算发电收入,并将其与电力公司结算单以及财务报表中的收入进行比对(差异率≤2%);核查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申领状况(若符合条件),确定补贴到账周期(通常为1-2年),评估补贴未到账部分的回收风险,必要时计提坏账准备。
(2)成本端完整性核查
运营成本与业务数据匹配: ①依据从电力公司获取的厂用电量以及电价,核算电费支出,并将其与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成本-电费”进行对比(差异率≤5%);②根据活性炭、氨水等药剂的采购数量与单价,计算药剂费用支出,并将其与垃圾处理量进行匹配,以确认是否存在成本低估情况;③根据飞灰产生量与处置单价,核算处置费用支出,并将其与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危废处置费”进行对比(差异率≤5%)。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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