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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永城市政府印发《永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10-11 10:49

来源:河南省永城市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永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永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2017〕28号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5日

永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土壤目标需求和土壤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永城提供持久动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2017年年底前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以耕地为重点,兼顾林地、园地,确定农用地详查范围和重点区域,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多来源企业信息,排查确定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或搬迁企业潜在污染地块,2020年年底前,掌握化工、钢铁、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变更为其他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乡镇政府配合落实。以下均需乡镇政府配合落实,不再列出)

按照河南省有关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的要求,每10年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2.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省环保厅做好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设置工作。在耕地等布设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每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并对监测点位实施动态更新。在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等区域,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参与)

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整合环保、农业监测力量,增加监测人员和设备,配置土壤环境快速检测等监管执法设备。建立监测人员培训制度,除组织参加省相关培训外,每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培训学习。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将土壤环境监测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参与)

3.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管理。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地理监测试点、污染源普查、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土壤环境监测数据,依托“智慧政府”信息平台,建立市级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并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共享。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逐步完善土壤环境数据库。加快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工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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