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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印发《抚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10-13 09:36

来源:辽宁省抚顺市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印发了《抚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具体全文如下:

《抚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抚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抚顺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58号),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土壤目标需求和土壤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土壤污染现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根据辽宁省土壤监测方案和年度监测计划,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调查基础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我市详查总体方案,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依据国家制定的工作制度,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定期调查,每10年开展1次。(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3.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2018年底前将环保、国土、住建、工信、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上报国家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供相应数据,同时力争2020年底前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二)健全法制,严格土壤环境执法监管。

4.完善法规体系。贯彻落实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5.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等行业以及建成区等区域。(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等部门配合)

6.强化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配合)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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