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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发

时间:2018-03-06 13:59

来源:平顶山市环保局

3.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实施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管理,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统一部署,制定平顶山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利用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目前开展的土壤相关工作,如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普查、耕地质量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详查等,形成土壤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2018年底前完成平顶山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并对接河南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流转、粮食收购、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提升平顶山市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的专业化水平。(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粮食局等参与)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4.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以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以耕地为重点,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逐步建立全市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划定工作,结果上报市政府审定,数据上传至平顶山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各类别土地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各县(市、区)每3年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5.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保护力度

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严格管控非农业建设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确需占用的,通过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等增加占用耕地成本。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的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等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并颁布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参与)

禁止向耕地及农田沟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业、生活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养殖小区畜禽粪便;禁止占用耕地倾倒、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废弃物。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参与)

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鼓励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以构建绿色食品安全体系和土壤永续利用为重点,鼓励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重点行业企业,现有重点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参与)

6.合理使用安全利用类耕地

按照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经过详查确定的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增施有机肥、钝化剂、阻隔剂、改良剂及种植绿肥等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替代种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要求。(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出可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农产品质量及时优化调整安全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提高市、县级检测能力。推动各县(市、区)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预案,对受污染耕地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超标,要对其实施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市农业局牵头,市粮食局等参与)

7.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用途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等,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研究制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方案。2020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工作。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要求。(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参与)

8.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农药、引诱剂使用推广力度。在林地、园地集中分布区域建立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制度;发现超标的,要禁止食用农(林)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并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对林地、园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逐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将无法修复的区域调整为未利用地。(市林业局牵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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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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